记者2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山西省结合实际,发布《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从选课指导、走班管理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山西省将实施新高考改革。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同时,统一高考招生考试将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
基于此,《指导意见》提出:
→ 要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加强选课指导,有序推进走班教学,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
→ 充分考虑选课走班所需办学条件、师资、生源等情况,合理设置选课走班方案;
→ 加强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教学,规范选修课程教学,完善学校课程体系等。
在具体实施中,《指导意见》指出:
◎ 要加强课程管理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结合相关政策,合理规划、整体设计高中三年课程;
要统筹规划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含校本)课程开设;
发展“互联网+教育”,推进区域高中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 加强选课指导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选课制度,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向学生提供课程说明、选课指南;
学校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等,引导学生理性自主确定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坚决禁止学校单纯用考试成绩作为指导学生选课的依据。
◎ 加强走班管理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确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走班方式,建立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要根据选课结果,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课程安排、教师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
有条件的市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选课走班管理平台等。
◎ 规范教学实施
规范教学组织管理,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避免出现“前紧后松”、压缩学习课时等现象;
规范教学评价管理,指导学校加强走班教学质量监测研究;
要认真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认定,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可信等。
山西省教育厅表示,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推进选课走班教学作为适应新高考改革和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将学校选课走班教学纳入督导,定期对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实施、选课走班、教学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各地各校要结合选课走班实际,科学测算需求,合理配置资源,在学校布局、校舍条件、设施设备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同时通过动态管理、结构调整、区域统筹等措施,配齐配足教师,特别要满足实行选课走班教学、指导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师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