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7月22日消息(记者 任重)记者22日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国第一部小杂粮产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和《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在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南北横跨六个纬度,形成了适宜各种小杂粮不同生长需求的独特气候,是优质小杂粮的黄金产区,是名副其实的“小杂粮王国”。
作为全国第一部小杂粮产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共34条,是专门针对山西这一特色而制定的法规,对于打好山西小杂粮优势牌、推动山西小杂粮产业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小杂粮的范围和保护促进原则、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保护促进职责、明确小杂粮全产业链发展重点、强化小杂粮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等。
教育关系国计民生。就在本次会议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同时通过了《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
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共5章29条,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中,很多条款都极具山西特色。比如,法规第四条明确规定“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为教育督导机构行使教育督导职能,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法规第十条明确,兼职督学的教育督导工作费用由组织实施教育督导的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