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两批次的麦趣尔纯牛奶产品涉“丙二醇”质量问题,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高度重视,于2022年7月1日通过《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媒体报道所涉麦趣尔两批次纯牛奶抽检情况的公告》,现将进一步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7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新疆市场监管局严查麦趣尔纯牛奶检出丙二醇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新疆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公司)生产的2批次纯牛奶检出丙二醇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督促新疆市场监管局对麦趣尔公司开展调查,依法处置。新疆市场监管局和昌吉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对麦趣尔公司进行调查和对产品进行抽检,经初步调查分析,麦趣尔纯牛奶中检出丙二醇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香精所致。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的规定,丙二醇是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是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和食品用香精中允许使用的溶剂。食品添加剂丙二醇在生湿面制品、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分别为1.5克/公斤、3.0克/公斤。丙二醇不得在纯牛奶中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14家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生产的纯牛奶和麦趣尔公司生产的纯牛奶共23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只有麦趣尔公司生产的6批次纯牛奶检出丙二醇,检出值在0.264克/公斤一0.363克/公斤。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新疆市场监管局尽快查清麦趣尔公司违法事实,依法严厉查处,及时公布查处情况。”
2022年7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严查麦趣尔纯牛奶检出丙二醇问题进展情况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新疆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公司)生产的纯牛奶检出丙二醇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调查组入驻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立即停止纯牛奶生产,及时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经初步调查分析,麦趣尔纯牛奶中检出丙二醇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香精所致。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麦趣尔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案件查明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置情况。”
近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本公司纯牛奶检测不合格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就上述事项本公司具体采取措施如下:
1.本公司已停止纯牛奶生产,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
2.本公司承诺对已购买不合格纯牛奶的消费者,无条件退货、退款;
3.本公司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不合格产品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排查情况;
4.本公司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不拒绝、逃避,主动承担企业责任。
针对以上事件,本公司深表自责,在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工作的同时,对公司全部产品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在今后的日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出现类似问题,同时诚恳向广大消费者道歉,对给各方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本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和管理水平,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可能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本公司纯牛奶业务占整体营业收入约50%,预计此事项在整改期间将对纯牛奶业务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阶段性经营业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