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
出台30条措施 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稳定发展,中阳县从7个方面出台30条措施,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设立县中小企业纾困资金1000万元、县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专项基金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相应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和现有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和建设高效农业等市场开发项目,对首次入库入统的新开工项目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加快市场主体梯度培育,对新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连续2年、3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加强限上商贸企业培育;设立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发挥好县财政1000万元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免收资金占用费;鼓励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对申报专利、注册商标的个人或企业给予奖励。
推进减税降费落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六税两费”等;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落实好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优惠政策;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对在县域内新注册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贷款,符合条件的,县财政对于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部分进行全额贴息,对于存量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增的贷款,符合条件的,县财政给予50%的贷款贴息,执行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对2022年新增合作社及全县家庭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县财政分别予以奖补3000元、2000元;加强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对2022年新设立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一次性给予补贴2000元。
促进扩大市场需求。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在采购份额和价格折扣、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省内外建筑、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企业在中阳县成立分公司、子公司,竞标中阳县各类业务等。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县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商铺、门店的,在市级基础上,再延长2个月,共免收8个月租金;提升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度;设立市场主体“管家”服务中心,免费为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县财政予以全额补贴;为各窗口单位、中小微企业一线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免费核酸+抗原交替检测和全程疫苗接种,对企业外来用工及外请业务人员,按规定需要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隔离期间的一切费用全免等;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鼓励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将职工文化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交由县内旅行社承办。
推动消费提质增效。在现已开展的“晋情消费、品质生活”促消费活动的基础上,扩展到住宿、餐饮等领域,适当增加补贴资金,活动周期延长至2022年底。在城区试点开放5个便民市场,提供摊位150余个。开设深夜营业专区,对符合条件的弱势摊点从业人员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
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对符合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小微企业,按相应条件进行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按相应条件予以一次性创业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满足相应条件的给予补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覆盖中小企业;降低中小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要求,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