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篇文章中,我均留出一个疑问,《又见平遥》镖师走镖沙俄救回有钱人家少爷和大户人家逛窑子式的选妻,是否有历史依据。关于第一个疑问,该戏主要故事情节,便是赵家公子雇佣镖师去沙俄走镖,押送赎金,救回王掌柜的儿子。不少给该戏叫好的网络IP认为,这是有历史原型的,正是晋商仁义的表现。
这就能很好的解决老马我的疑问了。若是《又见平遥》有历史原型,那么,戏中的赵家大院显然要在平遥古城中有对应的真实院落啊。作为重点发展古城旅游的国家级景区,怎么会忽略了把赵家大院作为重要的旅游景点进行展示呢。没有历史原型,因此找不出赵家大院,所以无法标注,正是情理之中的。
我再三向赵岩师兄砸对,是否为自己说的话负责。赵岩表示,《又见平遥》没有对应的历史原型,是平遥宣传干部亲口告知,为此话负责。
这出戏,试图展示晋商仁义,却面对没有历史根据的尴尬境地。在正史之外,不少观众认为,既然是三十万两的走镖活动,就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既然已经收了钱,还谈什么仁义呢。镖局方面,谈不上仁义,那赵家呢?赵家在沙俄开分号,自己的员工出了危险,自然要履行商业原则,去救员工,见死不救,才是道德沦丧,去救人,只是基本商业要求,若是不救,赵家票号没了信誉,会马上倒闭。
无论正史,还是剧情,《又见平遥》都无法说明晋商仁义。而逛窑子式的选妻方式,不少不敢署名的网络IP使劲鼓吹,当年就是这么选妻的,无可厚非。可笔者追问,可有文献记载,确实如此的时候,并未有任何吹捧者拿出历史依据。
在部分古籍中,对古代有钱人家的选妻,有一些记录,是这样的。一般讲求门当户对。这就需要媒人作为中间环节存在了。而两对新人,在结婚之前,是不允许见面的,越有钱的大户人家,越讲求礼法,越限制婚前的见面。同时,绝对不存在还没有过门,就送到婆家去的,必须要在走完所有婚配流程之后,才能正式迎娶。自然,把一群女人放到高出,劈头论足,像逛窑子一样选妻子,更不真实。未过门的女人被别人看了小脚都会选择自杀的年代,你很难想象晋商会这么选妻。
商人谈义,本身便是大忌。《又见平遥》的吹捧,更像是捧杀,站在义气高出的晋商,却面对了自己这段真正尴尬的历史。其实,文化古城旅游,做一些演出剧种,值得提倡,但像《又见平遥》这样的诋毁与胡编乱造,只能适得其反。
晋商对历史的价值,或许在于,他们创造的一套在满清行之有效的商业流通规则。就像我们现在,创造了移动支付一样。
在任何时代,便捷的支付手段,都是创造极高的商业价值的。
对于晋商文化而言,讲虚假的仗义,不如讲商业方法的创新,以此来鼓励中国经济的敢于突破。
这才是利国利民的。可惜,《又见平遥》的肮脏与虚假,只能让晋商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