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
坚持入返晋人员排查,遵守公共场所防疫规定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高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与局部聚集疫情并存,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持续巩固山西省疫情防控成果,坚决维护三晋人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示如下:
一、坚持入返晋人员排查
所有入返晋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报备,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三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场所码)、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对涉疫的外省入返晋人员,在交通场站实施“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全流程闭环管控措施。
二、遵守公共场所防疫规定
酒店、餐饮店、图书馆、商超、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要积极配合落实测温、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卡和场所码)、查验5天内核酸检测报告,保持空气流通,做好定期消毒工作,提醒公众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三、履行个人疫情防控义务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众要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公民义务,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请立即规范佩戴口罩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决杜绝逃避核酸检测与查验,瞒报谎报涉疫信息,不配合防控措施,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拒不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
5月16日起
太原市居民每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未按规定进行赋黄码管理
5月15日,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和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5月16日起,全市居民每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62类重点人群按照规定频次和方式进行核酸检测,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赋黄码管理。进入重点场所以及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需提供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公众可就近在太原市便民核酸采样点(亭)免费进行核酸采样,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可由属地安排上门开展核酸采样服务。检测结果在采样8小时后、最迟不超过24小时,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山西健康码、“我的太原”APP、“锦绣太原城”APP、“我的太原”微信公众号、晋快检等查询。太原市各急诊(发热门诊)提供24小时核酸采样检测服务。
三、5月16日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大型商超、餐饮住宿、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有预约要求的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剧院、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按摩、足疗、水疗、美容院、茶庄、酒吧、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澡堂、剧本杀等密闭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疫情防控“四要素”,无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其他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对“一老一小”等无智能手机人群可采用纸质登记方式通行,也可由家人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山西场所码、晋快检等代为查验。
四、请公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积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四要素”,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