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孙群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2022年5月11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免去:
孙群同志的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维靖同志的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劲松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2年5月11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吴劲松、孙春生2名同志提出,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劲松、孙春生2名同志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请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郝孝义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2年5月11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郝孝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建议,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郝孝义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