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嘉淦
孙嘉淦(1683年-1753年),字锡公,又字懿斋,号静轩,山西兴县人,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以敢言直谏而出名。孙嘉淦幼年时期家境贫寒,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孙嘉淦考中进士,自此踏入仕途。初任翰林院庶吉士、检讨等小官,此后历任国子监司业、顺天府尹、工部侍郎、刑部侍郎、吏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吏部尚书、直隶总督、宗人府府丞、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等职。
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孙嘉淦去世,享年七十一岁,谥号文定。
本 名 孙嘉淦
字 号 字锡公,又字懿斋
号 静轩
所处时代 清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山西兴县
出生时间 1683年
去世时间 1753年
主要作品 《春秋义》《南游记》《南华通》
谥 号 文定
孙嘉淦早年家境贫寒。[1]
雍正帝性格喜怒无常,登基之初,大臣们皆不敢直言进谏。孙嘉淦首先上疏建议他“亲近兄弟、停止纳捐、西北收兵”。[3]
孙嘉淦的上疏颇有含沙射影的嫌疑,雍正帝闻之,大怒,并斥责翰林院掌院学士。当时辅臣朱轼在旁边,委婉地说道:“孙嘉淦虽然狂妄,但我很佩服他的胆量。”雍正帝沉吟一会儿,大笑说:“朕亦佩服他的胆量。”[4]
雍正帝立即召见孙嘉淦,并升任他为国子监司业。[5]
雍正四年(1726年),孙嘉淦担任国子监祭酒。六年(1728年)正月,署理顺天府尹一职。[6]
期间孙嘉淦父亲去世,回乡守丧,期限未满便被要求回京担任工部侍郎,仍兼任顺天府尹、国子监祭酒的职务。[7]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帝驾崩,新皇帝乾隆登基。九月,孙嘉淦担任吏部侍郎一职,十一月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仍兼任吏部侍郎。[8]
他再次上疏,专论君主“三习一弊”,直言告诫皇帝。[9]
乾隆帝见到他的奏折,对孙嘉淦十分赞赏,孙嘉淦因此升任刑部尚书。[10]
孙嘉淦《三习一弊疏》奏章拓片节选 在刑部尚书任上,孙嘉淦能够做到秉公断案。河南郑州有疑狱冤案,皇帝曾派遣钦差前往查办,但结果不尽人意。乾隆皇帝命令孙嘉淦前往审理此案,孙嘉淦将涉案十余人的冤情全部审理清楚,还百姓公道。[11]
乾隆三年(1738年)四月,孙嘉淦升任吏部尚书,仍兼任刑部尚书。[12]
九月,直隶总督李卫弹劾总河朱藻贪赃误工,皇帝命孙嘉淦和尚书讷亲前往审理此案,查实后依法对朱藻加以惩处。[13]
心系百姓
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孙嘉淦任直隶总督。[14]
清朝建立之初,为满足民众口粮的需求,曾颁布过极严格的法令以禁止民间酿酒。各地百姓以私酿获罪而犯法者甚多。孙嘉淦任直隶总督后,经过调查了解后上疏朝廷,指出酿造烧酒只用高粱、谷糠、豆皮等做原料,并不影响民生,且于民生有利。若一味地禁止百姓酿酒,则不利于民生之计。[15]
清廷接受了他的建议,解除了对民间酿酒的禁令。[16]
这对于激发民间手工业生产和改善民众生活都有很大益处。
乾隆四年(1739年),孙嘉淦兼管直隶地区的直隶河务工作,孙嘉淦首先提议治理永定河。[17]
提出在金门闸上下多建草坝,使河道逐渐恢复的意见。[18]
同年,孙嘉淦、顾琮二人亲赴天津,勘察河道及众河交汇、入海之路。[19]
此后,他上疏朝廷,在奏书中他认为,“天津是南北运河与淀河汇合后入海之重地,建议在静海县独流镇开挖引水河,以防止年久淤垫,这是下游治水的关键。”[20]
乾隆五年(1740年)九月,他又上疏陈述综合治理直隶境内永定河、子牙河、南运河、北运河及东白洋两淀的具体办法,得到皇帝允许,并嘉奖孙嘉淦。[21]
经过一阶段的修复整顿,永定河河道畅通,进而加固了保定城郊堤防,提高了抗灾能力,减轻了百姓的困苦。
人物晚年
乾隆六年(1741年)八月,孙嘉淦由直隶总督调任湖广总督。[23]
乾隆八年(1743年),孙嘉淦因处理谢济世案不当,包庇属下,被革职。[24]
乾隆九年(1744年),孙嘉淦担任宗人府府丞。乾隆十年(1745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乾隆十二年(1747年)孙嘉淦以年老乞求退休,得到批准。[25]
两年之后,孙嘉淦回京,入值上书房。乾隆十五年(1750年)正月,担任兵部侍郎一职,同年八月升任工部尚书,不久后署理翰林院掌院学士一职。[26]
乾隆十七年(1752年),孙嘉淦任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27]
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孙嘉淦去世,享年七十一岁,谥号“文定”。
孙嘉淦以敢于直言进谏而著名,他在乾隆帝即位之初上疏《三习一弊书》被誉为清代“奏议第一”。[28]
孙嘉淦在任直隶总督期间,体察民间疾苦,主要致力于解除酿酒禁令,并奏请修改调整有关法规,安定民生,兴修水利,治理河流,发展生产,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29]
《春秋义》、《南华通》、《诗义折中》、《周易述义》、《司成课程》、《近思录辑要》、《成均讲义》、《诗删》、《南游记》。
《清史稿·孙嘉淦传》
不爱金钱
在国子监祭酒任上,一次引见期满教习,皇帝对教习宋镐、方从仁不满意,孙嘉淦则坚持认为二人称职可用。[30]
雍正帝责问他,孙嘉淦接着上奏说教习方从仁不称其职。雍正帝大怒,斥责孙嘉淦欺君罔上,并下令将他革职交由刑部定罪,拟斩。[31]
雍正帝对大臣们说:“孙嘉淦太憨,但他不爱钱。”将他的处罚改为罚往户部银库效力。[32]
当时兼领户部的果亲王允礼亲往勘察,得知他实心用事,并无怨言,且所经管账目不差毫厘,于是便据实奏报,孙嘉淦才重新得到任用。[33]
雍正十年(1732年),调任刑部侍郎,不久后兼任吏部侍郎。[34]
孙嘉淦告老还乡,从京城回兴县之前,心想自己一辈子从不贪污,没有攒下几个钱,如今荣归故里,还是一副穷酸模样,遭乡绅土财耻笑的同时,也给朝廷丢脸。思谋良久,他让仆人连夜买来十几口厚重木箱,并亲自动手装满了砖头。第二天,辎重浩荡启程回家。没料到,皇帝得到举报说,孙嘉淦平常装清廉,实际也是个贪墨官,原因在于,他回乡的时候金银财宝带了好几骡车。于是,孙嘉淦行至半路遭到检查。此事一经汇报,皇上很是感动,命令沿途官府以真金实银换下了孙嘉淦箱子里的砖头,算是重重赏了他一笔。[35]
孙嘉淦在任直隶总督期间,十分关心百姓疾苦。有一个名叫焦韬的人被诬告为“邪教首领”,被官府锁拿。焦在严刑逼供之下屈打成招,不但本人被判凌迟处死,而且株连数百名无辜平民。人命重案依照法律必须经总督复审。孙嘉淦认真查阅案卷,听取口供,从中发现破绽,为焦韬澄清了冤枉,也还数百名无辜者以清白。[36]
晋州一名叫做纪怀让的村民,吃饭时不小心把小豆汁洒在自己身上,衣服染上一片红色。正巧村里发生一桩小儿被杀人命案,捕役硬说他是杀人凶手,不由分说抓到县衙。纪怀让忍受不住酷刑,被迫招认,于是被错判极刑。等到处决的那一天,正定知府陈浩来报告冤情,孙嘉淦亲自审理之后纪怀让的沉冤才得昭雪,错案才得纠正。[37]
家族成员
祖父:孙世荩,贡生,官至江西崇仁知县,诰赠光禄大夫。父:孙天绣,廪生,诰赠光禄大夫。母:原配李氏;继配原氏。伯兄:孙正淦,早卒。仲兄:孙鸿淦,进士,官至湖北公安县知县,著有《庄子内篇评注》。弟:孙扬淦,进士。子:孙孝愉,曾任刑部主事,官至直隶按察使。子:孙孝则,官至直隶天津府通判。孙:孙铸,官至河南盐大使;孙銮,官至河南员外郎
人物评价
雍正帝评价:“朕自从继位以来,敢于直言进谏者,只有孙嘉淦一人。”[38]
《清史稿》评价:“嘉淦谔谔,陈善闭邪,一朝推名疏。”[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