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晓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9月,在郝庄镇新沟社区开展遗留工程扫尾清零拆迁工作中,时任清零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张晓斌违规收受被拆迁人赠送的礼金0.5万元。2021年12月,张晓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太原市尖草坪区土产日杂果品公司党支部书记张贵生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6年4月和2017年3月,张贵生先后两次从土产日杂果品公司账户报销个人车辆保险及审车费,共计0.3万余元。2021年12月,张贵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太原市万柏林区科技实验小学副校长王杰违规操办其子生日宴问题。2019年7月,王杰在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某酒店设宴为其儿子举办12岁生日宴,违规收受该小学教师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2万余元。2021年12月,王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娄烦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褚旭光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3月至5月,褚旭光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本人及朋友私家车辆加油,共计0.17万元。2021年12月,褚旭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太原市纪委监委)
阳泉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阳泉市西河滩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张曼莉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5月至2021年11月,张曼莉在单位安排有接送职工上下班通勤车的情况下,仍违规安排单位职工使用应急和办理日常工作的公车接送其上下班。2021年12月,张曼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盂县孙家庄镇原副镇长张来福,镇政府财政员、孙家庄村包村干部荣鸿林,孙家庄镇派出所原副指导员田玉堂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7月、2019年7月,张来福、荣鸿林、田玉堂先后两次违规接受辖区某村党支部书记田某某邀请,以赴省外学习考察为名旅游,费用1.1万余元由该村集体承担。2022年3月,田玉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来福、荣鸿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阳泉市纪委监委)
近日,长治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长治市屯留区余吾自然资源所所长常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11月,常巍在为余吾镇前庄村村民贾某某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过程中,违规接受贾某某宴请,并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此外,常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常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壶关县人民法院二级主任科员宋爱斌、正科级干部侯国芳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8月,宋爱斌、侯国芳借到深圳出差之机,绕道至南昌、深圳景区旅游,并违规报销费用2931元。2022年2月,侯国芳、宋爱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平顺县医疗集团党总支书记、医院院长杨红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杨红勇先后两次虚构接待事由,组织本单位部分职工在平顺县某大酒店用餐,餐费1261元在单位报销。2022年3月,杨红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4.沁源县沁源一中副校长闫国锋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9月,闫国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茶叶、酒等礼品;2021年6月,闫国锋在征订学校教辅材料过程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闫某的宴请。此外,闫国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闫国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长治市纪委监委)
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庞涛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4月至11月,庞涛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项目工程负责人马某承揽工程,先后五次接受马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其白酒一箱,折合共计0.22万元。2022年3月,庞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临猗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原副主任王世英违规操办母亲丧事问题。2021年12月24日,王世英违反疫情防控期间“丧事简办”的要求,大操大办其母亲丧事,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5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王世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刘因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刘因全在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工作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要求管理服务对象负担其个人费用,共计0.58万元。2022年1月,刘因全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 稷山县能源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王锁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宴请等问题。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王锁怀在分管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期间,先后4次收受2名“煤改电”中标产品经销商的超市购物卡,折合共计0.35万元;违规接受“煤改电”中标产品经销商薛某某、王某某多次宴请。此外,王锁怀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王锁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 闻喜县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室负责人马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至2020年,马新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校外培训机构等管理服务对象香烟、超市购物卡等礼品,折合共计2.9万元,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此外,马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马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运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