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浙江嘉兴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锁定海宁“4.2”疫情零号病例的过程。
其于3月29日从省外高风险地区流入嘉兴市,具有超强传播性,广大市民如与姜某某有近距离接触的,请立即停止活动,避免与他人接触,做好自我防护,第一时间报告。
经查,该男子为流浪乞讨人员,曾进入硖石街道多家店铺进行乞讨,通过比对发现共有十余名阳性病例与该男子存在“同时空”情况。调查还发现,该男子夜间留宿于无人看管的店铺、公厕等场所,卫健部门对其留宿的场所及遗留物品进行采样检测,发现多个样品呈阳性。
该男子为姜某某,51岁,无业,安徽利辛县人。4月6日凌晨,在桐乡市屠甸镇找到姜某某并加以控制,连夜将姜某某带回海宁隔离,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姜某某因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危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