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检网消息,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俊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料显示,王俊飚于1970年11月出生,曾长时间在山西农信社系统工作,曾任山西省农信联社副主任;后于2013年转任运城市政府副市长;而2016年5月再度回归国企任职,先后出任山西金控集团总经理,山西国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晋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4月,王俊飚再次履新地方政府,赴任长治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未曾预料的是,2021年9月王俊飚便“官宣”被查。
2022年3月,山西纪委监委官网对外发布消息称,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对其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俊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融资、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