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的衣服利润4000元还要以次充好?瑞士奢侈品牌Bally关联公司巴丽(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遭处罚。
消息一出,话题为#5千元衣服利润4千还以次充好#即登上新浪微博热搜榜,品牌溢价之高却仍存产品质量问题,遭消费者拷问。
(微博截图)
“作为国际知名品牌,Bally顶着百年老字号的名头,利润空间如此巨大,居然还要以次充好?”
“这么高的利润率还使用以次充好的产品,说不过去了,这是糊弄消费者呢,把消费者当韭菜在割智商税啊!”
“以次充好应重罚!”
……
消费者对此质疑声音不断。
央广网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Bally关联公司巴丽(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1930元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4085.5元。
处罚信息显示,Bally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即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以1590元的单价进口Bally Schuhfabriken AG 75件,此款女装针织上衣进货单价1590元,海关关税税率6%,该款货品成本单价为1904.5元。截至2021年8月18日,该商品共销售1件,销售额为5990元,利润为4085.5元,即违法所得数额。
(截图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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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Bally为1851年创建于瑞士的奢侈品牌,以制鞋起家,主营产品包括奢侈皮鞋、皮带、皮包、钱包和服装等,该品牌于1986年进入中国市场。
实际上,这不是Bally第一次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21年1月,巴丽(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5000元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376.01元。
(截图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020年10月28日,上海市监局公布了44个品牌太阳镜的质量抽检情况,其中,1批次标称由巴丽(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Bally牌太阳镜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实测为16.7(标准值应≤15),与标准要求不符。据悉,该指标不合格,则意味着左右眼进光量差异较大,容易产生视觉疲劳,损害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