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类别
评选表彰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
霍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
霍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
三、评选步骤和方法
整个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典型推荐、典型初评、典型确定、表彰宣传五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3月—5月底)。市文明委下发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并在《霍州融媒》发布消息,正式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2、典型推荐阶段(6月)。通过单位推荐和群众推荐的方式,市文明办收集先进典型的人选及其主要事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初步确定人选。
3、典型初评阶段(7月)。市文明办对推荐上报典型的主要事迹、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选出道德模范候选人,经评审组审核确定。
4、典型确定阶段(8月)。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市文明委确定表彰名单。
5、表彰宣传阶段(9月至年底)。筹备举办第六届霍州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运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受表彰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学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联系电话:0357—5625404
霍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