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网站28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武银罚字〔2022〕第1号-第7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均因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罚款50万元。
武银罚字〔2022〕第1号、第2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其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99万元,并处罚款50万元。
鲁京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对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武银罚字〔2022〕第3号、第4号、第5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其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1.01万元,并处罚款50万元。
程俊文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王军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和平大道万达广场支行行长,二人对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分别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武银罚字〔2022〕第6号、第7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其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96万元,并处罚款50万元。
杨金红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运管理部副总经理,对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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