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太谷区3人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2月23日,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依法对方某喜、王某莲、方某慧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经查,2月17日,晋中市太谷区居民方某喜、王某莲(方某喜妻子)、方某慧(方某喜女儿)带领两个未成年幼儿从呼和浩特市亲戚家(据悉19日,该亲戚核酸检测阳性)自驾回到太谷区后,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多次出入人员聚集场所。目前五人均确诊新冠肺炎病例,造成与其密切接触的多人被隔离观察、一人确诊感染的严重后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