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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2月19日-21日,四川省泸州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例。2月20日-21日,四川省成都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例。2月21日-22日12时,湖北省武汉市报告本土阳性病例14例,其中13人参加过某化妆品公司培训班,1人为密切接触者。2月22日,北京新增4例、青岛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均为在武汉参加某化妆品公司培训班的人员及家属。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太原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一、自2月4日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2月16日以来有四川省泸州市,2月7日以来有湖北省武汉市(特别是2月18—20日参加武汉市如新化妆品公司员工培训或与培训有关的人员),2月20日以来有北京市海淀区、西城区、丰台区,2月21日以来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各社区(村)、单位要对本辖区、单位的人员立即开展主动摸排,并落实管控措施。
二、对2月6日以来四川省成都市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成都市中风险区所在的高新区、温江区、天府新区、金牛区、金堂县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一律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东湖高新区、武昌区、洪山区、汉阳区、硚口区,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西城区展览路街道、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和东高地街道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其他有疫情地市低风险区的返(抵)并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并后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地区如风险等级有调整,按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点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落实“第一落点”管控责任,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对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并落实检疫信息登记。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返并前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在外出和日常生活中主动做好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晋城市疫情防控办每日提示
(2月22日)
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疫情发生地区信息发布,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有以下情况人员,请立即报备:
2022年2月21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北京市丰台区;
2022年2月20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北京市海淀区、西城区;
2022年2月17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晋中市太谷区、海南澄迈县、湖北武汉市;
2022年2月16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四川泸州市、黑龙江省鸡西市;
2022年2月1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内蒙古包头市;
2022年2月12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2022年2月8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江苏无锡市;
2022年2月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四川成都市;
2022年2月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2022年2月2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2022年2月1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
2022年1月30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江苏苏州市;
2022年1月2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2022年1月27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西百色市;
2022年1月2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辽宁葫芦岛市;
2022年1月2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黑龙江黑河市;
2022年1月16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东深圳市;
特别是与已公布阳性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相同活动轨迹的来(返)晋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
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第15号
近期,广东深圳、四川泸州和成都先后新发本土疫情。2月21日以来,武汉新增14例本土感染者,北京新增8例本土感染者,青岛新增1例本土感染者,均为在武汉参加某化妆品公司培训会的人员及其家属和密接人员。为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工作,运城市防控办发布紧急通告如下:
一
2月13日以来有江苏苏州旅居史
2月15日以来有内蒙呼和浩特、包头旅居史
2月17日以来有湖北武汉旅居史
2月19日以来有四川泸州旅居史
2月20日以来有四川成都旅居史
2月20日以来有北京海淀、西城、丰台旅居史
2月21日以来有广东深圳旅居史的人员
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运返运人员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的入运返运人员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的入运返运人员,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
疫情发生地的省份入运返运人员,抵运后在第一落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
省外低风险地区入运返运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
检测结果没有反馈前,必须居家,不得外出、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特别是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减少走亲访友,避免聚餐聚会,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避免与他人接触。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泄、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早到发热门诊诊治,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勿自行用药治疗。
五
对不主动向社区(村)报备、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执行防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或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的最有效手段,3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均要主动、及早完成全程接种。18岁以上已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要尽快接种加强剂。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