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启动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试点工作以来,很多退役军人纷纷询问自己所在县区何时可以申领相关证件。1月5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传来消息,继第一批试点后,又有14个县(市、区)可以办理《优待证》申领工作了。
据介绍,《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持证人可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
新开通《优待证》申领工作的14个试点分别是:太原市迎泽区,大同市阳高县、灵丘县,朔州市右玉县,忻州市繁峙县、五台县,晋中市左权县、灵石县,吕梁市柳林县,阳泉市矿区,晋城市城区,临汾市襄汾县、古县,运城市盐湖区。加上之前开通的长治市襄垣县、潞城区,目前已有16个试点可以办理《优待证》申领业务。
以上县(市、区)户籍、符合优待证申领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可以按照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时间安排,有序就近前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年迈多病、无法自行前往的,可以向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预约上门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优待证并不能现场颁发,需要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数据发送制证银行审核、制证,最后才能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送达申请人。
记者咨询试点退役军人服务站得知,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与《优待证》申领也可以同步进行,申请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转业证、退伍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立功受奖材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前往就近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