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量被视为经济“晴雨表”。我省去年主要经济指标稳中向好、特别是新型产业加速发展和居民消费活跃,带动企业用电持续较快增长。2021年12月31日,省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前11个月,全社会用电量2356.2亿千瓦时,增长12.1%。特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增长均超过20%,显示出我省经济新动能不断壮大,新消费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数据显示,2021年11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23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第一产业用电量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增速较上月提高1.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18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第三产业用电量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增速较上月提高5.6个百分点。去年前11个月,第一产业用电量19.8亿千瓦时,增长18.3%;第二产业用电量1807.5亿千瓦时,增长11.6%;第三产业用电量302.6亿千瓦时,增长17.1%。
分行业看,2021年11月,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增长27.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增长13.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用电量增长13.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用电量增长7.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增长5.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用电量增长4.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下降7.1%。
分门类看,2021年11月,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长25.9%,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增长20.6%,房地产业用电量增长17.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增长14.8%,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增长14.1%。
此外,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平稳增长。2021年11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去年前11个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26.3亿千瓦时,增长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