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云南“茶王”、大益集团董事长吴远之突然逝世。
大益集团董事长吴远之去世
据大益茶官方微信号12月21日凌晨消息,云南大益茶业集团董事长、总裁,云南大益爱心基金会理事长吴远之先生,生于1966年7月,在加拿大旅居期间,因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于12月19日去世,享年55岁。
据大益茶taetea官方微博,大益集团已成立特别委员会,全面负责大益集团运营管理工作,目前,大益集团生产、经营、决策等各项工作均正常进行、稳定开展。
吴远之1966年出生于海南,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修飞机设计。毕业后,他又远赴加拿大渥太华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后,吴远之曾在海南省政府经研中心、海南证券交易中心、海南清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大益茶前身是云南勐海茶厂。2004年,云南勐海茶厂因经营不善进行民营化改制,吴远之率团队收购了云南勐海茶厂,后将其改名为云南大益茶业集团。
大益集团官网显示,其是目前国内销售及生产规模最大的茶业企业集团。2011年,“大益”经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6年,大益进入中国品牌价值500强,品牌价值达112.02亿元,高居茶行业首位;2018年,大益茶品牌天猫渠道整体销售单日破亿元,销量排名茶品类第一,跻身天猫双11“亿元俱乐部”。
今年3月份,吴远之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普洱茶产业推进了农、文、旅各产业融合发展,预测普洱茶未来会有20年以上的高速发展期。大益集团旗下的勐海茶厂积极探索产业扶贫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带动勐海近30万茶农过上了好日子,走上了可持续发展道路。他认为,云南茶产业在行业内遥遥领先,云南应该抓住时机乘势而上,进行相关产业政策配套,以科技推动茶产业的规模化、品质化、品牌化,满足国内外日渐扩大的消费需要,拓展云茶市场。
作为国内龙头茶业集团,大益集团的一举一动几乎成为业内的风向标。但这个自称销售稳居行业首位的茶企一直有些神秘,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鲜见公开。
据时代周报,2008年中国茶叶行业百强名单显示,大益集团2007年的销售额已经达到7亿元,也有业内人士称,大益集团的营收早已经突破10亿元。
启信宝显示,吴远之目前为云南大益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0%。此外,吴远之还担任云南大益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大益茶茶禅世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而这些大多为大益集团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
与此同时,吴远之目前还在34家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等职务,并控股104家企业。
6500万元“茶中茅台”曾惹争议
由于定位高端,具有稀缺性和收藏价值,大益茶也被称为“茶中茅台”,一些明星普洱茶被炒成了期货,由此引发“金融茶”是否合规的争议。
据时代周报,炒普洱茶的高潮曾出现在2007年,随后泡沫很快破灭。
2009年开始,大益茶开始打造授权专营店体系,在全国拥有上千家专营店。依靠着“品牌传播+经销体系”这套组合拳,大益茶 “茶中茅台”的金融属性也不胫而走。
到2013年,大益几乎已经成了国内普洱茶投资交易唯一的品牌,甚至出现了专门跟踪大益茶走势的平台——每一种茶叶的“唛号”就如同股票代码,输入“唛号”,即能实时跟踪普洱茶的价格涨跌、行情走势。
后来,大益茶还玩起了饥饿营销,用高调的宣传包装和限量的配货打造出“号字茶”系列,引来“炒茶客”争相交易。
大益茶2017年发售的普洱茶“轩辕号”,从发售时的3万一路涨到最高192万;据新京报贝壳财经今年4月报道,一款2003年的“六星孔雀”,发售时售价不到3万,曾被炒出6500万的天价。
与此同时,大益茶还发展出期货市场。据红星新闻,在这种独特的模式下,只要有货单,就可以找茶客缴纳定金,但不做实际交易,等茶叶价格攀升后,由上一个茶客再卖给下一个茶客,如此循环往复、“击鼓传花”。在这样的模式下,用“自己卖,自己买”来抬价的手法一度非常普遍,导致普洱“期货单”交易量异常活跃的同时,普洱茶的价格也飞涨,于是又被形象地称为“金融茶”。
而买卖大益茶的期货,巨亏、巨赚都是常态。比如今年年初大益茶推出的7542茶饼,还未发布,期货价就已经炒至8万一件,而实际配货价仅1.5万元。小编在“找找茶”小程序上发现,目前,一款2003年的“班章四星孔雀青饼(散提)”的价格为173万元/提。
由于大益茶的价格暴涨,且期货交易方式风险极大,近年来,普洱茶期货炒客频频被曝无法支付货款,损失惨重。2020年,据东莞广播电视台报道,东莞60多名炒客被曝购买普洱茶用于投资,但到期收货时,却无法对单交货,涉及茶叶本金超过1亿多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今年7月报道,一茶叶交易经纪人曾透露,他们公司开空单爆仓,亏了2000万。不过这类期货交易并非开具真正的交易交割单,而是用提货单等形式伪装。
此外,裁判文书网显示,2021年有炒客以期货方式进行交易,但由于茶业行情暴涨,将所有资金用于采购茶业实物,都不足以交付约定的茶业实物。
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1971民初3896号显示,2014年4月左右,东莞市万江心叶茶叶商行经营者黄某经朋友介绍与谭某相识,谭某自称在东莞万江茶叶城从事大益品牌茶叶的生意。后心叶商行与谭某双方开始进行茶叶生意往来。经统计,截至2020年1月16日止,谭某尚未向心叶商行交付的茶叶实物数量巨大。2020年1月18日左右,谭某忽然失去联络,心叶商行多次联系谭某无果。经心叶商行初步估算,心叶商行损失高达40000000元。特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被告谭某辩称,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茶叶的市场价暴涨,谭某在该交易中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心叶商行与谭某约定的交易方式是期货交易,谭某一般都在约定交货的前3天采购茶叶实物并交付给心叶商行。因为茶叶单品涨价超过谭某的预期,谭某一直是垫钱购买茶叶交付给心叶商行。2020年1月18日左右,由于茶叶行情暴涨,谭某将自己的所有经营资金及心叶商行预付的货款全部用于采购茶叶实物,都不足以按约定向心叶商行交付预定的茶叶实物。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定,心叶商行与谭某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根据谭某与心叶商行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因谭某自2020年1月18日之后无法向心叶商行交付货物,亦没有向心叶商行支付回购茶叶的款项,由此导致心叶商行存在损失,法院对此予以认定。
根据判决书,谭某应当向心叶商行赔偿货款损失合计210521294元。现心叶商行仅要求谭某赔偿40000000元,属于心叶商行自行处分其权利的行为,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