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委、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各项要求,提出9条“严禁”。
严禁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严禁公款送月饼、土特产等各类节礼;严禁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借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日寿诞、乔迁新居等名义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严禁参与赌博等低级趣味活动;严禁出入高档会所和高消费健身、娱乐场所;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各种津贴、补贴和福利,始终保持节俭文明、清正廉洁的本色。
太原市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纪法分开的原则,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立足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针对“四风”问题的新形式和新动向,认真分析研究,抽调精干力量,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集中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