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对3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斌贪污、挪用公款案。杨斌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多报虚报购粮款、销售粮款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指使下属和多名粮食经纪人,挪用销售粮款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及个人消费等。经查,杨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80万元。
2.原大同市第二粮油储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段继涛贪污、挪用公款案。段继涛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粮食买卖事实,以应轮出旧小麦抵顶新轮入小麦的方式贪污公款;挪用购粮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将代收代储玉米款转给他人,造成大同市第二粮油储运公司国有资产损失。经查,段继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5万元。
3.原山西绵山省粮食储备库主任吴星通过“以陈顶新”进行虚假轮换,套取国家粮食轮换补贴案。吴星在执行省储粮轮换任务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决定以陈粮代替新粮进行轮换,并伪造轮换凭证,套取国家巨额补贴用于单位开支。经查,吴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并调整其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