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3年至2014年5月,贾某某(男,绛县人)任绛县冷口乡初中教师兼会计期间,为满足其在网上做游戏装备生意、偿还外债、购买黑彩等需要,编造学校经费紧张、需要给民办教师发工资、需要到新华书店领书等理由,经同校教师马某介绍,向绛县古绛镇白家涧村的白某、沈某分别借款2万元、3万元,并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其向白某、沈某出具的借据上私盖学校公章。随后,贾某某将该款项挥霍后于2014年5月7日外逃。
警方同时查明,2013年至2014年期间,贾某某以在网上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本校教师马某借款6笔共计11.2万元,并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其给马某出具的借据上私盖学校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近日,绛县公安局民警远赴重庆,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贾某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已被批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