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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金马”)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36),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日10时至2021年11月2日14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晋商”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商陆号”)、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商柒号”)持有的公司4100万股、2027万股、1873万股共计8000万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分别公开拍卖。根据公司查询显示,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2021年11月2日,公司查询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拍结果显示,本次公开拍卖晋商陆号持有的通化金马(000766)2027万股股票、北京晋商持有的通化金马(000766)4100万股股票、晋商柒号持有的通化金马(000766)1873万股股票,均已流拍。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78,361,662股,占公司总股本 28.80%,本次拍卖的股份可能涉及二次拍卖,如该等拍卖最终部分或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北京晋商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98,361,662股(以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计算),合计持股比例为20.52%(以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计算),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北京晋商。
2、该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司法拍卖外,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债务纠纷尚未全部解除。公司将密切关注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