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临汾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专项核查组对霍州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霍州市政府副市长靳阳阳,市委组织部、编办、教科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会上靳阳阳汇报了霍州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近年来,霍州市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中,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落实。按照国家及省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重点予以保障,保证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逐步提高。
临汾市核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保障各项政策要求,持续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激发基层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补贴放力度,不断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