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微博]银监会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山西省本次采取定向发行方式发行2015年山西省政府置换债券总额28.9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37亿元、专项债券16.61亿元。本期债券暂不可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现券交易,可以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进行流通。
山西省财政厅相关人士介绍,定向置换债券主要针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在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点对点”的方式,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债务,解除银行债权。债券的成功发行,进一步降低了融资成本,对于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