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芬太尼滥用问题的根源在自身,嫁祸于人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毒品是全人类的公害。中国政府始终对毒品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制贩毒等各类毒品犯罪。中方对美国人民经历阿片类物质危机也感同身受,近年来一直在依法、坦诚地协助包括美方在内的国际社会应对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
2017年至2018年,中方两次增列了6种芬太尼类物质及2种前体,超过了当时联合国列管品种。2019年5月1日,中国政府在国内尚未出现规模性滥用、现实危害并不突出的情况下,在全球范围内率先正式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这是落实中美两国元首共识的重要成果,也是中方站在全人类健康、安全和福祉的高度,积极回应美国人民关切,善意地努力帮助美方应对国内阿片类物质危机。相反,美国作为全球芬太尼问题最为突出的国家,也是全球芬太尼类药品最大的生产国和使用国,却至今仍未正式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其中原因值得大家深思。在此,我们敦促美方尽快正式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
据美疾病控制中心报告,2020年,美吸毒致死人数创历史新高,高达9.3万人。其中,阿片类物质致死6.97万人,相比2019年上升30%多。在国际社会及中国芬太尼类物质管控越来越严的情况下,美芬太尼问题持续恶化,致死人数不降反升,说明美方没有抓住解决药物滥用的关键问题。中方曾多次善意提醒美方加强对芬太尼药品处方的监管、强化宣传教育等,这些都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有效做法。
在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后,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一直同美国白宫禁毒政策办公室、国务院国际禁毒执法局、缉毒署等合作伙伴保持密切、坦诚、深入的协作,中方还在国内全力推进相关法律文件制定、排查整治、集中打击网络贩售等一系列工作,特别是通过寄递行业施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强化涉及美国等重点地区跨境邮包检查力度等措施,严厉打击芬太尼等列管化学品的贩运,已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了美方执法合作伙伴的广泛认可。美方在多个场合表示感谢,一再强调中美禁毒合作是两国执法合作的亮点。根据美方禁毒执法部门的最新通报,2019年9月至今,美方未再查获来自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中美双方合作侦破的王凤玺、陈剑平等涉芬太尼犯罪案件,也分别于2019年11月、2021年5月公开宣判,依法对王凤玺、陈剑平判处重刑,中方邀请美方赴河北邢台、上海旁听了这两起案件的宣判,展示了对违反中国毒品管制法律行为一贯严惩不贷的决心。
同时,中方高度重视国际禁毒多边合作,一贯积极参与全球毒品治理。中方已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远多于国际公约列管种类。就在今年,中方还于7月1日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并增列了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将于2021年9月20日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化学品增列为易制毒化学品。中方依法严格管控易制毒化学品的脚步从未停下,将继续认真、科学地进行评估,及时将相关品种列入管控范围。中国是法治国家,只要违反了中国法律,不论是什么人,也不管采取什么手段逃避,中国执法部门都将依法严惩,绝不手软。
令中方感到失望的是,尽管中方拿出巨大善意和诚意、付出巨大努力和牺牲,尽管中美禁毒合作成果有目共睹,但仍然有个别美国政客和媒体不断炒作“美国芬太尼主要来自中国”“中国芬太尼前体经墨西哥向美国流入”等不实内容。甚至杜撰“请求拖延”之说,完全是不负责任和违背客观事实的。截至目前,中方从未发现中国已列管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至墨西哥的情况,也未曾接到墨方向中方通报查获中方流失的列管化学品。这种不实指责和抹黑是对饱受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侵害的美国家庭的不负责任,是对中美两国广大民众的严重误导,丝毫无助于美国解决其自身的毒品问题,应该尽快得到纠正。
此外,2020年5月22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美国商务部将中国物证鉴定中心、国家毒品实验室等列入“实体清单”进行制裁,严重影响了中方芬太尼类物质检验鉴定工作,并阻碍了中方芬太尼类物质监测体系的正常运行。中方已通过多种渠道向美方表达严重关切和抗议,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中方帮助美方禁毒的良好愿望。中方敦促美方尽快纠正这一错误做法。
中国政府厉行禁毒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决的。中方愿与包括美方在内的世界各国一道,推动建立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合作关系,务实开展情报交流、线索分享和联合侦查,着力推进芬太尼类物质国际共治,共享毒品治理经验,携手解决毒品难题,为促进全球毒品治理、消除毒品危害、造福各国人民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同时,我们也正告美方,美芬太尼滥用问题的根源在自身,嫁祸于人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美方绝不能一方面感谢中方支持与帮助,另一方面又企图指责污蔑中方,变本加厉负面炒作,这实属设置合作障碍的错误做法。希望美方正视自身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借鉴国际禁毒经验,维护美国民众的健康福祉。我们也真诚祝愿美国能尽早解决阿片滥用危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