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价保护的是发展之根
1997年,宋永祥将8000元的小作坊扩成100万元的山西“维之王”公司时,绛县虽然有200个作坊式加工企业,但是山楂产业却面临生死存亡之际。一些人经营山楂园赚了钱,大家一哄而起都来种山楂,全县的种植面积很快发展到10万亩。结果,山楂果丰收的时候出现卖难,最低时每斤7分钱都卖不出,接着农民又开始大量的砍山楂树。
“一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只考虑眼前利益,不关心长远利益;只关心自己的成本,不关心农民的收入;只关心自己赚钱,不考虑产业发展。在原料歉收的时候骗农民,在原料丰收的时候亏农民。最后,农民一生气砍了树,也断了企业的生财的根。”宋永祥说。
1997年,山楂树被砍得只剩下三万多亩。“维之王”以公司名义下了一个“红头文件”,派人到农村散发传单,并通过当地的电视台向全县公布:只要是同“维之王”公司签订了山楂购销合同的果农,无论以后山楂价格如何变化,都可以享受公司制定的5毛钱一斤的最低保护价,如不兑现愿负法律责任。2001年10月,山楂喜获丰收,市场价每斤3毛钱,公司以5毛钱收购。古绛镇北杨村200余名村民,自发打鼓敲锣送匾感谢。
公司后来完善机制,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以市场价收购;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并且“不限时、不限收、不拒收”,对建冷库为公司储果的果农,每多存1月每斤加价2毛钱,对连续合作3年以上的果农,每斤加5分钱奖励。农民从“砍”树变成了“管”树,“维之王”有了优质的果源基地和农户的铁心支持。
后来,维之王以“定农户、定规范、定标准、定产量、定价格、定奖惩”的优质优价订单农业形式,在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基础上,发展了优质有机山楂8000余亩,获得农业部有机转化认证,填补了有机山楂食品的空白。
只图眼前利益会损害长远利益
“不怕慢,就怕站。”“维之王”的发展历程证明了这一点。绛县山楂产品质量上乘,本应受到消费者青睐,但长期以来,由于观念滞后,当地山楂制品有产品无品牌、有产量无效益、有规模无市场。“维之王”公司意识到,要改变现状,必须打造出自己的强势品牌。
1998年12月,“维之王”的产品质量已经不可小觑。在广州食品工业博览会上,香港和广州两个客商要求现款购买“维之王”产品,但更换包装和商标,面对数十万元的订单,“维之王”人拒绝了。
“品牌就是企业发展的‘命根子’,只图眼前利益就会损害长远的更大利益,不就是嫌弃我包装土嘛,我自己变洋。”那时候,全公司的固资也就50万元,没想到老宋的“远大理想”200万。
前几年,受主要原料白糖等价格上涨影响,山楂产品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一些企业开始偷工减料,用糖精或甜味剂代替白糖来降低成本,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有人提议尝试借鉴。“我不管别人怎么做,维之王必须是真材实料,谁敢砸维之王的牌子我就砸谁的饭碗。”宋永祥拍完桌子,气呼呼地走了。
十几年来,“维之王”坚持拿出利润的一半去搞科技研发和品牌建设。充分利用发达地区人才、信息、技术、市场、销售等资源优势,把企划总部南迁到深圳,及时掌握行业和市场最前沿信息,高薪聘请专业人才,组建专业团队进行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品牌打造。在生产工艺上,在国内首家采用山楂蜜饯单个包装、真空渗糖、无硫护色、低温干燥、细胞破壁等先进技术,确保产品口味纯正、保留鲜香、营养均衡、更易吸收,使维之王山楂食品成为山楂行业市场新的主流产品。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ERP管理系统全程监管,使产品加工由“粗”变“精”,包装由“土”变“洋”,效益由“量”向“质”转变。
“维之王”对产品质量精益求精的执著追求,使其成为国家标准《蜜饯通则》、《果酱通则》和《山楂标准》等的制定者,产品销售额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
慢慢地,“维之王”产品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高门槛超市,陆续进入全国30多个省会城市的“沃乐玛”、“家乐福”等大型超市,并出口外销到美国、韩国、加拿大、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随着维之王企业和产品知名度、美誉度的提高,不少人要求作“维之王”的代理商,有人要用几十万元买断运城市场的经营权,还有人要用几百万元买断太原市场的经营权,但都被公司婉言谢绝,“我们与老客户订有合同,不能违犯,请您另选其它市场”。
“他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很多,不与农户争利赚快钱,不与经销商抢利赚急钱,不和同行争虚名先做强,再做大,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做品牌。”山西省农业厅巡视员贾明进如此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