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 不得举办民办学校
5月1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发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具体内容中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5+2”实现全覆盖
7月13日下午,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司司长的发言明确:今秋推行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
会上具体提出:
课后服务要全面覆盖,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学校要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有需要的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要保证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