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授权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活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