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各非煤矿山重点企业: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矿安〔2021〕55号)转发你们,请组织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认真学习领会,严格贯彻落实。
一是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近期非煤矿山事故教训,把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矿山工程外包和挂靠行为集中清理整顿”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立即采取措施改进,杜绝多方承包转包,施工管理混乱等问题。
二是要严格监管。进一步加大外包队伍管理,清理一批无资质、挂靠资质、管理混乱的外包队伍。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存在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承包单位违规挂靠施工资质等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停产整顿的矿山,要明确监督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
三是要强化督查。省厅在督导检查中,要把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作为重点内容,对思想不重视、组织不得力、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等问题,将采取通报、约谈、媒体曝光等形式,严肃追责问责。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