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是与政府保持密切关系、以利益相关者为主体的自主治理组织,在市场经济中需承担服务于会员企业,搭建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桥梁以及实行监督等职能。
商会具有“俱乐部式的组织”和“代理人”两重属性,前一种属性反映的主要是商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后一种主要反映的是商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自上而下模式。官办协会的功能缺陷主要可归结为三点:第一,是为企业服务功能差。由于协会行政依附程度太高,往往立足于完成政府委托的任务,习惯于管企业,缺乏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技能。因此,协会为企业的服务工作做得很少、质量较差;第二,难以发挥行业协调管理功能。由于为企业服务功能差,官办协会对体制外企业缺乏吸引力,其会员主要是原部门、原系统的国有企业,其企业覆盖率一般都不超过全社会各该行业企业总数的40%。因此,官办协会总体情况是,行业覆盖率比较低,行业信息不充分,难以发挥行业协调管理功能;第三,商会人员素质不高。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1、历史遗留原因,原工商联是安置老工商业子女和统战对象的地方,他们普遍学历偏低;2、其他机构挤占工商联行政编制的问题和将工商联当作新一轮分流人员安置性单位对待的倾向;3、缺乏竞争激励机制,使有理想、有能力的人才不能脱颖而出。
自下而上模式。20 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民间商会由于民营经济崛起而得到蓬勃发展。民间商会由于其有效的民间化运作机制和办法,为企业服务功能、行业自律功能发挥得较好。如温州民间商会立足于服务企业,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反映企业祈求、引领行业发展等重要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功。可以说,在温州已率先实现了行业管理由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向商会自主治理为主的转化。然而,由于民间商会起点低、规模小、地区局限性大,而且其发展还受到种种限制和阻碍,难以跨地区、跨所有制发展。比如,在温州除了少数运作很好的商会外,普遍感到经费不足,加之其他原因,难以进一步开展活动,向外拓展。因此,在我们现在的体制条件下。民间商会这样的“地方部队”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其功能作用也难以覆盖全国、全社会。
商会,作为一种中介组织,属于第三部门,其地位和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