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持之以恒和无为而治是相辅相成的,是企业管理的三重境界。制度建设是规则魅力,持之以恒是执行精神,无为而治是领导艺术。
第一重境界
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制度建设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指制度建设。具体说,就是指法律法规、制度规则、流程程序。“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的理论,都是说制度建设是管理活动的基础性工作。
有一则小故事,一位喜欢中国功夫的外国友人来中国旅游,回去时带了一根少林棍作为纪念。出关时被海关人员拦住,说棍棒是危险物品,按规定不能带上飞机。外国友人说喜欢中国功夫,想作为留念。说完就在现场表演了一套棍术,海关人员于是放行了。后来,这位外国友人却说中国人干事情没规矩。这个故事说明过去中国人治社会的弊病,可谓切中要害。
制度是区别法治与人治的分水岭。以企业管理为例,有制度并按照制度操作,企业就会迈上照章办事的轨道,企业运营就会协调运转;没有制度,凡事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员工干起事来就可能手足无措。企业管理实践中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财务管理等,只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照章办事,做事就会轻车熟路,法治会逐渐取代人治。
第二重境界
管理的成功秘诀是持之以恒
国内一些企业掀起学习日本丰田的“精益生产(TPS)”模式热,却学不像,学得走了样。许多企业学习别人,可能形式、样子都学到了,但精神没学到。丰田生产模式之所以取得成功,有一点是最重要的,就是 “大野耐一精神”。大野耐一精神,说到底就两个字:坚持。大野耐一凭着自己的执着,用长达十年时间才使TPS生产方式在丰田获得成功。可以说,大野耐一精神的实质,就是持之以恒精神。
我们往往追求一蹴而就、一举成功,行为越来越短期化,其实这违背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古圣先贤说,“凡事我但尽心,成功不必在我”,就是着眼长远,说明好多事情都需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长期的奋斗才能见效。
第三重境界
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无为而治
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道”的基本方法是“无为而治”,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说:“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无管理”。“无为而治”不是不为,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无管理”当然也不是不管,而是有所管有所不管。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就是客观规律,是说管理要效法自然,让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发展,使其处于符合道的自然状态,不对它横加干涉,不以有为去影响事物的自然进程。从现代管理角度讲,就是说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各个层级按照自己的授权体系,持之以恒地去工作,企业管理者就可以垂拱而治。
制度建设是规则魅力,持之以恒是执行精神,无为而治是领导艺术。当然,三者并不是严格区分,不同层级可能交叉体现着这三种管理艺术。比如无为而治风格,并不是只有高层领导运用,各个层级的管理者在不同领域都可以有所管有所不管,都有其重点管理领域。基层对其岗位的具体操作工作分配精力最多,对企业战略考虑最少;而高层管理者可能要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规划企业战略发展事宜,具体执行工作则是基层的事情了。基层有了制度作为操作依据,中层依靠持之以恒精神推动实施,高层领导就可以达到无为而治的境界了。三重境界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就会打造一支具备超级执行力的、无往而不胜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