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八起典型案例。
山西作为革命老区拥有众多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烈士墓及烈士陵园等,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这些珍贵的红色资源贡献了检察力量。2018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民法典》的相继实施,为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红色资源提供了更多实体法支持与价值引导,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红色资源的广度和深度得以拓展,办案成效不断扩大。
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
全省检察机关发现红色资源案件线索402件,立案37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370件,保护红色遗址和英烈纪念设施300多处。经过4年的努力,大量的革命文物、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得到有效管护修缮。
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是,古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太岳区第一军分区贾寨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寿阳县人民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羊头崖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起案例。
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
临汾古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太岳区第一军分区贾寨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先后投入1900余万元对案涉革命遗址进行了全面修复;晋中左权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使这一太行精神的重要见证得以保留。
山西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
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案例一:
古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太岳区第一军分区贾寨旧址
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二:
寿阳县人民检察院
石家庄军事检察院
督促保护羊头崖烈士纪念设施
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三: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
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四:
怀仁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赵守成烈士墓
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五:
汾阳市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六七烈士殉难处
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六:
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石家庄军事检察院
督促保护侯贵财烈士墓
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七:
浮山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八路军总部旧址
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八:
新绛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三泉烈士陵园
行政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