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临汾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予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汾市项目开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临汾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和《临汾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临汾市整治取缔“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领导赵建民、李东洪、陈忠辉、王振宇、陈纲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项目建设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有效举措,是保证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稳增长目标,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临汾市政府决定从7月15日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项目开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快开工一批对促进经济强市、旅游强市和生态强市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规划、土地、环评、立项、初步设计批复以及施工许可等手续,完善项目建设条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解决影响项目开工的问题,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对财政资金未及时支出的,要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最大限度减少财政资金滞留,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和撬动社会投资的作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开工和财政存量资金拨付工作,并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是满足棚改居民多元化需求,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在尊重群众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鼓励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
会议强调,擅自安装、使用土制锅炉等压力装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坚决整治取缔。要按照“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县(市、区)政府为实施主体,相关部门参与,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对“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进行整治取缔。要追根溯源,注重源头治理,对非法生产和使用“土制锅炉”和“土制压力容器”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台,查处取缔一台,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要确定专人负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逐乡逐村仔细排查,扎实推进整治取缔工作。要广泛宣传“土制锅炉”和“土制压力容器”的危害性、危险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