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祖昌(右)、龚全珍夫妇。新华社发
甘祖昌、龚全珍荣获“最美奋斗者”称号。龚全珍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等称号。
甘祖昌,1905年生,江西莲花县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从井冈山起步,历经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革命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出生入死、数次负伤。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等。龚全珍,1923年生,山东烟台人,甘祖昌之妻。
1957年,甘祖昌因公受伤,伤愈后谢绝组织安排,带领全家老少回到家乡江西省莲花县沿背村当农民。他对妻子龚全珍说:“比起那些为革命牺牲的老战友,我的贡献太少了,组织上给我的荣誉和地位太高了!”
回乡后,甘祖昌带领坊楼群众开沟排水、兴建水库。当时,甘祖昌每月工资330元,生活上十分节俭,却把2/3的工资用来修水利、建校舍、扶贫济困。他参与建起了3座水库、4座水电站、3条公路、12座桥梁、25公里长的渠道。
1985年,甘祖昌旧病复发。住院期间,新疆军区派人来慰问,提出让他到南昌定居。甘祖昌说:“感谢组织上和同志们对我的关心,我已经80岁了,还盖房子干什么?为国家节省点开支吧。”1986年3月28日,甘祖昌逝世,终年81岁。
龚全珍与甘祖昌相濡以沫几十载,龚全珍也将自己全部的爱和热情投入到这片红色的土地,在乡村教师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教书育人。2003年,离开教育岗位的龚全珍,加入了莲花县县镇两级的老干部宣讲团。“我始终坚信,跟着共产党走人生才有意义,我也有决心跟党走到底,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龚全珍这样阐述自己的初心。
申纪兰:妇女模范 人民代表
申纪兰像。新华社发
申纪兰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改革先锋”“最美奋斗者”等称号。2009年当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2019年被授予“共和国勋章”。
申纪兰,1929年出生于山西长治平顺县,17岁嫁到了同县的西沟村。太行山夹缝中的西沟村“山是石头山,河是乱石滩”。申纪兰说:“一句话就是,金、木、水、火、土什么也没有,人民吃不饱穿不好。”
为了让全村人吃饱肚子,1951年劳动模范李顺达联合几个互助组成立了合作社。生产规模扩大了,光靠男劳力已完不成生产计划,李顺达提出让申纪兰担任副社长,发动妇女一同参加劳动。年轻时候的申纪兰不仅会劳动,而且有想法。申纪兰不仅带领同村妇女下地,还为她们争取到了和男劳力一样的工分。西沟村彻底实现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1953年,申纪兰被评为第一届全国劳动模范,受到了毛主席的接见。1954年,申纪兰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申纪兰提出的“男女同工同酬”倡议被写入了新中国的宪法。从25岁第一次当选,申纪兰是唯一一位连任十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
上世纪60年代,申纪兰带领群众在“石头沟”植绿,一次次失败、一次次重栽,终于把西沟村周边的太行山种满了树。
1973年,申纪兰被调任山西省妇联主任。她做出了出人意料的决定,“不领工资,不转户口,不定级别,不坐专车”。10年后,任职期满的申纪兰回到了西沟,为农民们寻找新的致富方向。申纪兰说:“我是农民代表,只有生活在他们中间,才能了解他们的疾苦和需求,更好地为他们代言。”
2020年6月28日凌晨,申纪兰在山西长治逝世,享年9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