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4日22点45分,针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丽亮公司”)要求撤销(2016)京73行保1号民事裁定书或部分内容的复议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公开听证后,经审判委员会书面审理、讨论,形成决议,裁定驳回了二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这也意味着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公司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仍须继续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灿星公司的复议请求
关于此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此已做出维持诉前禁令的最终裁决,而灿星非核心的要求和申请均被法院一一驳回。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公开听证的基础上公布,驳回灿星的复议请求,维持6月20日针对灿星的诉前保全裁定,责令灿星公司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据悉,这是关于诉前保全的最终结果。
事实上,唐德已于6月23日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索赔5.1亿元。唐德影视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判决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停止使用已注册的商标标识,在媒体上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亿元。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受理了本案。
唐德:会加紧准备自己的好声音,也将继续推动版权诉讼
就此结果,唐德公司宣传总监毛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接下来公司将会同步进行两件事情:“1,加紧时间筹备安排《中国好声音》新一季的节目,确定海选、请导师,确定录制、播出时间,这些很快都会定下来。2,继续推动诉讼。唐德自1月28日得到荷兰 Talpa 公司“好声音”授权以来,权益遭到了侵犯,有损失,就此方面提出诉讼。
唐德方面也表示一定会做好自己的好声音,并且下半年就会做所有准备工作,明年做出来这个节目,相关负责人在某公众号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好声音》节目模式的核心并不是转椅,它的核心内容是盲选、反选、对战。如果灿星只是把转椅变成滑道,对与版权方来说,只是改了道具了如果灿星还要坚持这样的模式播出节目,它将会承受非常大的侵权官司。这个官司,比现在这个版权回收官司还要厉害。而唐德明年肯定会致力于做好我们自己的《中国好声音》。今年下半年就会启动所有的准备工作,相信我们中国有这样多出色的制作人才,要做这样一档节目,一点困难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