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省森林公安局获悉,为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昆仑-护绿”(2)号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时间为5月16日至11月15日,重点打击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非法侵占林地行为;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异地移占等重点项目非法侵占林地行为;打击露天采煤、采矿、风电、光伏项目,尾矿库、排矸场占地等非法侵占林地行为;打击非法采挖重点林区古树名木、景观树、异形树和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行为;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木材和非法运输、加工木材等行为;打击侵害林农合法权益等。
行动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强化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规范执法,对掌握的涉林违法犯罪线索要一查到底。要积极拓展案件来源,把大要案件侦办作为专项行动主攻方向,着重提高打击实效,针对违法犯罪链条开展全程打击。要进一步强化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对于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犯罪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建立反应灵敏、处置快速的执法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打击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