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在南通政府指导下,南通市医疗保障局会、市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九部门与多个健康保障机构联合推出了一款惠民保——“医保南通保”。这款“医保南通保”,平均每天花费不到8毛钱(一年费用296元),就可享最高401万保额。“参保门槛低、覆盖范围广、一张保单、可实现多重保障”的特点,惠及市民健康增值服务。
“医保南通保”的问世,旨在响应“十四五”规划,践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健康保障服务,同时,为助力国家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医保南通保”的保障对象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症,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参保。指导价格:每人每年296元,每人限参保1份。推广时间:从2021年5月20日起至7月31日,南通市所有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就可选择“医保南通保”投保,2021年8月1日起保险生效,有效期一年。
“医保南通保”的核心在于惠民,为了让更多的特困家庭也能享受到医疗保障政策,“医保南通保”突破了医保目录、突破既往病史、突破病种的限制,其保障范围更广、保障水平更高,受益人群更多。同时“医保南通保”保额高、免赔低,实际享受人群覆盖广,进一步让参保人得到真正的实惠。
“一年花296元就可享受五项保险责任,保额最高达401万”,“医保南通保”成为了当地民众心中的民心工程。从2021年5月20日起至7月31日,、南通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对“医保南通保”进行了解并选择投保,2021年8月1日起保险生效,有效期1年。轻松集团为“医保南通保”提供全程独家技术支持和运营服务。
“医保南通保”在保障待遇中也比较广泛。
1、住院医疗自付费用保障。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补偿后的个人承担部分,按次扣除8000元免赔额后,赔付比例为70%,年度保额为100万元。
2、住院医疗自费费用保障。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外的自费费用,按次扣除8000元免赔额后,赔付比例为70%,年度保额为100万元。其中,对于有10种既往症的人员(如原患有恶性肿瘤、肾功能不全等),赔付比例为50%,年度保额为50万元。
3、非住院范围外特定肿瘤药品保障。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非住院期间发生15种医保范围外高额特定肿瘤靶向用药和免疫治疗药品(覆盖肺癌、胃癌、乳腺癌、淋巴癌、肝癌等恶性肿瘤疾病)的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补偿后个人承担的部分,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赔付比例70%,年度保额为100万元。其中,对于10种既往症人员,赔付比例50%,年度保额为50万元。
4、重度恶性肿瘤补偿金。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首次确诊为重度恶性肿瘤,可一次性享有1万元恶性肿瘤补偿金,若被保险人连续参保满5年且5年内未享受本补充保险任何保险待遇的,则补偿金提高至2万元。
5、罕见病保障。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首次确诊10种罕见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产生的,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后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含医保目录内外,住院、门急诊、门特门慢等),在按年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赔付比例70%,年度保额为100万元。
6、参保人员另可获得重大疾病住院康养服务等9种增值健康管理服务。
“医保南通保”的产品亮点,受到业内外不少好评。其特点主要为:
一是广覆盖、低门槛。“医保南通保”在制定待遇时,突破医保目录、突破既往病史、突破病种限制,对基本医疗保障以外部分发挥充分的补充保障作用,着重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政策范围外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以及部分非住院期间政策范围外特定高额肿瘤药品等纳入保障,并大幅度降低免赔额,普惠参保人员,同时将10种罕见病纳入保障,切实缓解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医疗负担重的问题。
二是保额高、免赔低。目前,国内一些城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保费在100元左右,但免赔额在20000元左右,经系统分析,参保人员实际享受并不高。“医保南通保”保费为296元/年·人,次免赔额为8000元,参保人员实际享受率可大幅提高,可以有效实现参保人得实惠和保险不可持续的目标。
三是易购买、便捷赔。参保人员除了通过微信公众号“医保南通保”、南通医保APP等渠道购买外,还可通过短信委托方式委托医保部门购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的70%,为自己和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购买“医保南通保”,可实时划扣支付。参保人员出院时,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结算后的自付和自费部分,直接进入“医保南通保”系统“一站式”自动结算。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兵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医保部门将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夯实民生保障基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