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召开的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在山西省取得采矿许可证将实行“三合一”审批。
据了解,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三合一”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改革后,在山西省取得采矿许可证将实行编制及评审工作“三合一”。
《通知》规定的具体办法为:将《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市、县三级国土部门逐级审核,省级组织专家评审,改为省级直接组织评审,市、县参加;将《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由市、省两级审查,市、省两级专家评审,改为矿山企业编制完成“三合一”方案后直接报省国土资源厅;方案编制实行“无门槛”化,即:由此前规定的方案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编制,改为矿山企业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此外,省级发证矿山方案评审,将通过公开方式随机抽选确定评审机构,以内业审查为主,评审专家由地质勘查、采矿工程、选矿工程、水工环地质、土地整理等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由省国土资源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