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冯小刚对赌失败需赔华谊2.35亿,深交所17日晚向华谊兄弟发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的具体金额,截至目前补偿事项的具体进展,最后补偿期限,是否存在承诺方无法完全履行补偿义务的风险。
另外,深交所要求华谊兄弟说明,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亿元,5月12日披露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与债权人暂时达成和解协议。请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是否已构成违约,是否收到质权人的处置股票通知,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华谊兄弟2018-2020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9999.88万元,较上年下降33.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04806.0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101841.11万元,2020年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64381.72万元,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账面余额为313283.23万元。
深交所要求说明华谊兄弟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判断依据。结合现金流情况,尤其是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及债务到期明细,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期或长期偿债风险,列示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及影片收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物的明细,说明如果相关担保物被强制执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公司风险应对措施。
年报显示,华谊兄弟2020年实现影视娱乐收入130947.36万元,较上年减少38.87%,毛利率为39.79%,较上年增加15.29个百分点;实现品牌授权及实景娱乐收入12489.68万元,较上年增长260.16%,毛利率为26.76%,较上年下降1.74个百分点;实现互联网娱乐收入5523.50万元,较上年增长82.50%,毛利率为-2.53%,较上年增长10.90个百分点。请分类别逐项说明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分类别说明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项目的收入及成本明细,说明相较2019年度是否发生变化及原因。
年报显示,华谊兄弟于2015年向冯小刚、陆国强收购的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美拉”)2020年度承诺业绩为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17490.06万元,东阳美拉实际净利润为552.38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将根据协议进行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据华谊兄弟2020年年报显示,2015年耗资10.5亿收购的冯小刚东阳美拉公司实现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需赔付业绩补偿款约1.68亿元。加上2018年的0.67亿元补偿款,冯小刚共需赔付2.35亿元。深交所要求华谊兄弟说明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的具体金额,截至目前补偿事项的具体进展,最后补偿期限,是否存在承诺方无法完全履行补偿义务的风险。
2020年末,华谊兄弟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101848.3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了76.46%。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2020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大幅下降、2020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的情况下,公司应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华谊兄弟销售费用中人工成本较上年度减少52%,广告宣传费较上年增加62%,深交所要求说明以上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销售费用核算准确性所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及结果。
华谊兄弟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显示,华谊兄弟与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往来款2020年初余额为43140.09万元,2020年度累计发生额47950.61万元,累计偿还额64156.85万元,年末余额为6933.85万元。深交所要求,请逐笔说明以上往来款发生的原因,核算的具体交易事项,款项支付及收回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结合关联人股东结构,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华谊兄弟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9679.40万元,实现净利润23458.58万元,扣非净利润-7089.10万元。深交所要求说明2021年第一季度发生大额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原因及核算过程,涉及资产处置及投资收益事项的,请说明具体审议程序及是否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情形。
华谊兄弟于4月13日披露的最新质押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王忠军、王忠磊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99.37%。你公司5月10日披露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0446.45万元,5月12日披露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与债权人暂时达成和解协议。请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是否已构成违约,是否收到质权人的处置股票通知,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股份质押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稳定性等方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