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六安市发布的消息,目前,当地已对全市各区、县医疗机构进行督察管理,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在六安市金寨县,监管部门发现少数单位还存在着认识不够到位、措施敷衍了事甚至明知故犯的现象。金寨县市场监管局责令七家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品经营单位立即停业整顿。
一、济仁堂大药房(县中医院对面):入口处无安康码。该药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
二、徽韵大药房(妇幼保健院斜对面):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该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
三、平安大药房(老城区好又多店):入口把控不严,同时开放两个入口,且入口处无安康码。该药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
四、凤城养康大药房(县剑山路728-730号):未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该药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
五、老城区太和堂大药房(新河南路店):5月13日销售感冒灵未登记。该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
六、老城区金寨第一大药房(流波路口):5月15日19时51分,1名顾客进店未戴口罩、未测量体温。该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
七、百信大药房(红军广场对面):5月15日20时,2名顾客进店买药,全程未戴口罩,另1名顾客进店未测量体温、未登记。该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