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各地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深入落实4月25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从严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各项工作。
太原市认真落实领导带头领办、包联督导、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严格整改标准,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每批每件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到位、处理到位、报告到位。忻州市在“五一”期间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放弃节假日休息,全力推动解决群众诉求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吕梁市聚焦突出政治担当、“头雁效应”、防治结合、群众路线等“四个突出”抓整改,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其他各市也都坚持高点站位、高位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明显实效。
截至5月1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31批3092件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已办结24批2417件,其中阶段性办结648件,全部办结1769件,办结率73.19%。共计责令552家企业(单位)整改,立案处罚346家,拟罚款3354.55万元;立案侦查5件,拘留4人,约谈150人,问责78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4起,拘留16人,问责16人,罚款4325.98万元。合计责令整改564家;立案处罚358家,罚款7680.53万元;立案侦查9件,拘留20人,约谈150人,问责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