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临汾市荣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跻身本次受表彰的全国78个、全省两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行列。同时,尧都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区)”;安泽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临汾市普法办常务副主任盖建忠被表彰为模范个人;翼城县司法局局长贾永录、乡宁县司法局局长岳小宽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六五”普法以来,临汾市认真遵循“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重大部署,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突出开展了学习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行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并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大力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与推广,开展了针对性、多样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以市电视台《论理说法》、临汾日报《法治周刊》,以及翼城创办《经纬剧场》,隰县、洪洞、霍州、襄汾、吉县、安泽拍摄法治短剧、法治微电影等为代表的一批普法品牌栏目,极大地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法治熏陶。同时,坚持人民群众在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扎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5年中,市、县两级共举办法制报告会70余场,组织大型法治宣传活动290场次,直接受教育群众达40余万人。全市在电视、广播、报刊开设法制专栏节目50个,建立专业普法网站15个,并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媒体普法。全市中小学共配备法制副校长1680名,配备率达98%以上,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法制培训班220余期2.8万人次。“六五”普法期间,临汾市先后推荐表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8家,省级依法治理标兵单位3家,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17家,市、县两级命名表彰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9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