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加强地下文物保护有关精神,实现“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方针,运城市政府9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运城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实施方案》,并已开始实施。这是山西首次出台考古前置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对于提前发现并保护地下文物遗迹,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减少建设项目前期运作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有着重要的意义。《方案》包含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工作要求5个章节,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在运城市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考古前置(已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除外),规范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验收程序和考古费用的支出,明确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物局、市财政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
为了将《方案》落到实处,运城市设立了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运城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牵头,成员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文物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组织、协调、研究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运城古称“河东”,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明,为运城市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近年来,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基本建设规模迅速扩大,《运城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确保地下文物安全,做出了有意义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