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长治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减轻全市企业负担,长治市今年继续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实施“五缓”和“三补贴”政策,同时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领稳岗补贴。
据介绍,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市做好企业帮扶工作。结合实际,长治市将继续实施“五缓”和“三补贴”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全市工业稳定运行提质增效。
“五缓”和“三补贴”政策,即缓缴当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并在当年内继续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职工培训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同一困难企业只能享受一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可向人社部门申请。
在实施“五缓”和“三补贴”政策的同时,今年,长治市还将对2016年度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1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具体申领条件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5年以来未裁员或者少裁员(裁员率低于长治市201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5%),未降低一线职工收入;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
困难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及稳岗补贴的申领工作将于8月6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