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该意见共分20条,紧紧围绕“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维护金融安全”、“推动沈阳为中心的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民生司法保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等方面,以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能力,助力规划纲要实施为主线,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聚焦服务保障规划纲要实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定了沈阳法院“十四五”时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要和路线图。
意见强调要依法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创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强化民生司法保护,加大对促就业、教育公平、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及救助、养老等民生权益司法保护的制度设计。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案件,妥善审理政府招商引资等行政协议案件,依法制裁开门招商、关门侵犯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肃追究违约人或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灵活采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