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梁耀华)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案例涉及山西。
2020年3月20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37名专利委托申请人提供专利代理服务,与部分委托申请人签订《专利代理合同》,实收代理费用5.18万元,构成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违法行为。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8万元、罚款5.18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分析,专利代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无资质专利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专利代理“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这起案件的查办,规范了当地专利代理行业秩序,震慑了非法专利代理行为,维护了委托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