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东网”“星岛网”等港媒刚刚消息称,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被还押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上周四(4月1日)刚被裁定前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今日(7日)又再面对另一个审讯。他与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和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因涉嫌在前年8月31日,参与另一次未经批准集结而被控,案件今早在湾仔区域法院开审, 3人均承认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报道称,今天开审的案件共有3名被告,依次为黎智英、杨森和李卓人。他们被指控在2019年8月31日,参与位于湾仔至中环区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条例》第17A条。条例规定,此控罪的最高刑罚为5年监禁。
案件今早在湾仔区域法院开审,预计审讯需时7天。“东网”称,黎智英、李卓人、杨森3人在开庭后随即表示认罪。不过,“星岛网”称,3人是在审前承认控罪。
押送黎智英的囚车9时抵达法院
报道称,除8·18非法集结案及本案之外,黎智英仍有2宗涉及非法集结的案件等待审讯。第一宗为指控黎智英在前年10月1日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将于本月19日在区院进行闭门审前复核,然后在5月17日正式开审;第二宗是黎智英被控同李卓人及多名“支联会”常委,去年6月在维园喷水池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将于今年6月11日在区域法院提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