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国宝(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由大同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对孙国宝作出逮捕决定。
孙国宝简历
孙国宝,男,汉族,1959年4月生,山西原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至1995年5月,历任大同市南郊区社队局技术员、南郊区运输公司经理、南郊区矿业公司经理,大同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办秘书、城建办主任、综合办主任、督查室主任;
1995年5月至1997年3月,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
1997年3月至1999年8月,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1999年8月至2003年6月,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2003年6月至2007年6月,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2007年6月至2013年12月,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大同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5年6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