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建行山西省分行各分支机构:
为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解决服务主体资金短缺难题,省农业农村厅支持建行山西省分行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平台金融创新服务试点,通过“产业互联网+大数据+金融”支农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金融创新服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金融创新服务试点工作,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将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三农”领域的具体实践和有益探索。金融创新试点可促进构建农村信用体系,有效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增强各类服务主体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可有效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形成社会化服务产业,助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解决好农业生产托管中的融资难题
按照“试点先行、由点到面,逐步推广”的思路,2021年选择农业生产托管发展较充分、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条件扎实的屯留区、浑源县、怀仁市、原平市、汾阳市、孝义市、寿阳县、曲沃县、新绛县、高平市10个县(市、区)率先开展试点,鼓励其他县(市、区)自行开展试点。202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省有序推广。
(一)支持对象和内容。通过平台建设,为广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提供产前生产资料采购、产中耕种防收、产后卖粮储粮、贷款资金保障和保险风险保障等流程化、规范化线上服务。建行山西省分行每年预留不低于20亿元专项额度,保障各类农业生产托管主体融资需求。
(二)实现方式和目标。通过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搭建平台,全面对接金融机构业管系统,高效整合土地、补贴、信贷、保险等要素,实现农业和金融大数据互联互通互用,为各类主体精准授信,实现“线上申请”“秒申秒贷”“随借随还”,降低融资成本,金融赋能。
(三)平台共建和数据共享。大数据平台既是新技术,也是新基建,既是征信监测平台,也是服务发展平台。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建行分支机构开展相关农业数据搜集工作。建行分支机构要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主体,摸清当地农业生产托管主体的服务规模、服务能力、资金需求等底数,为信贷资金快速办理、投放到位做好准备。
(四)平台培训和推广。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行分支机构要共同做好平台推广使用和金融产品知识培训。深入宣传发动,引导组织各类主体主动使用平台。密切配合,抓实抓细相关培训工作,确保各类主体熟练掌握平台使用流程和相关金融产品知识。
三、确保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落细落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试点工作,协调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建立试点工作联动机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协调解决试点中的困难。
(二)强化服务质效。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丰富服务场景,提升用户体验。加大配套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强化信贷资源保障,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强化依法合规。在移交、存放和应用农业数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数据保密规定办理。建行各级分支机构不得泄露相关数据。
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厅 敖 军 15835134558
建行山西省分行 郭海涛 18803576189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2021年3月22日